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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债还不了,又黑名单,如何翻身?
2018-10-15
回答
这是个沉重的话题。如果已经上了征信黑名单,如何翻身?得看情况——


一、沉重话题vs好消息

①藏匿资产或者恶意转移资产,然后心安理得地当“老赖”,这些人也许他自己就不想翻身,自然也不再本文的讨论范围了。


②恶意透支信用卡、被法院判定为犯罪的,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恶意拖欠,要翻身只有一个办法:还款,全额还款,然后申请或者申诉解除黑名单的捆绑。

③好消息:因为经营不善或遭遇三角债等原因,既有资产已变卖或被法院执行用于还债,但由于债务沉重,自己已经尽力、没有资产可供执行、主观上不是恶意拖欠的,有机会跳出征信黑名单!



二、不被收监,还有机会跳出黑名单

如果“老赖”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,就不能追究其拒不执行的刑事责任,简言之就是不能把他送进监狱。而且这种情况下“老赖”也不是主观上耍赖的真老赖。


根据《刑法》第313条: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
请注意“有能力而拒不执行”这个条件。确实没有财产可执行了,就不合条件、不构成拒不执行罪。

不仅如此,并非恶意的“老赖”还有机会跳出征信黑名单。2017年3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修改〈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〉的决定》,明确指出,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,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,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,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,法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。


虽然这个《修改决定》出台之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,有点赞的更有吐槽的,但规定已经出台,各位注意了,对被执行人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,虽然不能坐飞机坐高铁住宾馆等高消费,但不在黑名单之中,生活可以继续,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


对债主来说,也不只有呵呵,人家已经确实无力偿还了,把他丢进监狱、继续逼他还钱,有什么积极意义?


反过来,让债务人有机会去创造收入,他才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继续还债,对不对?因此我也为这个新规点赞,这不是让老赖逍遥法外,而是社会的一种进步。


三、这消息好不好?

不被收监,还能免除黑名单附身,有机会从头再来,这消息好不好?

前面说了这只是不幸中的万幸,谁愿意把自己弄到那个地步。对呀,我相信除了专业骗子,没有人主动策划让自己做老赖。那么,被迫当上“老赖”的,是怎样一步步走到尽头的?

可能因为经营不善或三角债断链导致银行贷款还不上;因为给人担保,被担保人无力还款导致债主追索担保人;因为信用卡透支太多,无力还款;因为其他品种的贷款……

总之就是资金链断了,又没有新的贷款能够救急,到处都有钱可惜就是借不出来,连亲戚朋友也不给力。这是非常糟糕的消息,哪里有什么好?


稍后我们可以讨论下,上了征信黑名单,但还不至于无力还款,又该怎么办。我相信那种情况更多一些,解决办法也更多,比如可以向亲友借钱,向银行申请贷款和信用卡,向随手记贷款等机构申请。虽然是拆东墙补西墙,但这个贬义词现在转身成了褒义词。


四、负债必须合理、杠杆不可太长

我仿佛听见有人说,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。贷款有好处没错,尤其是救急和帮助企业发展这两个方面,贷款可以说是必需品。但事物具有两面性,对贷款要有敬畏之心,负债必须合理、杠杆不可太长。

就财务杠杆而言,“债多不愁”只能是老赖的想法,实际上债务多了、杠杆长了,出问题是迟早的事。所以,一定要合理负债,在自己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申请资金周转,避免自己当老赖。


来源:今日头条


2018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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